项目概况
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6月0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RZBC2026-59
2.项目名称: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项目
3.预算金额:13.60万元/年。
4.采购需求:
4.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1家第三方维护保养服务机构,根据项目维护保养服务要求对本次涵盖范围内的所有消防设施采用驻场服务的模式开展定期检查、测试、清洁、调试、维修、更换易损配件(配件由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提供)、故障排查、系统联动测试等全流程维护保养,以及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服务。
4.2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范围:学校建筑面积约18.77万平方米,本次维保涵盖建筑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防水泵房、灭火器、应急灯、安全出口标识等全部消防设施,具体设施数量、型号、分布以现场实际勘查为准。
4.3项目服务地点: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含成教部、红茶馆、西大沟)。
4.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拟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须整体投标不得拆分。
4.5投标报价说明和要求:
(1)投标报价说明: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填报投标总价、分项报价等信息,投标报价须包含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开展本项目采购范围的所有内容,以及所涉及的各类消防设施全流程维护保养费、相应技术支持服务费,项目管理费、人工费、差旅费、保险、税金、风险(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
(2)投标报价其他说明: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如有新增消防设备质保到期后即自动纳入本项目维保范围,相关费用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以上投标报价视为包含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涉及的各项目内容和相关服务等方面内容,即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或涉及的或者是完成本项目交付使用必需的费用,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开展相应技术服务存在漏报费用时,均视为已包括在投标总报价或相应项目的单价及总价中。
4.6付款方式:采购人将分年度分阶段支付合同价款。
5.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限为3年(如遇相关政策和规定调整,合同履行期限按照调整后的政策和规定执行)。本项目按照一年预算实施政府采购活动,第二年(第三年)合同履行按云财采〔2015〕16号文件和云财采〔2016〕22号文件执行。第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将对中标人进行合同履约考核及服务质量检查,在中标人未发生任何违法违纪、消防设施安全事故、重大合同违约和失责等问题,且合同履约考核及服务质量检查评价合格的情况下,采购人将与中标人协商签订下一年的项目服务合同。若因中标人发生违法违纪、消防设施安全事故、重大合同违约和失责等问题或经合同履约考核及项目服务质量检查评价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并解除合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五条“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要求,并在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中备案(须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官网查询结果截图)。
3.2本项目不接受中标后再次转包、分包开展相应服务工作,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不转包、分包的书面承诺。
3.3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投标人在本项目评审之日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各参与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5月15日至 2026年05月21日(五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3.方式:投标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营业执照》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法人机构证件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详细的联系人、联系方式)”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bstrzb@126.com)或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将上述材料现场递交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信息登记,登记后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发售,除项目终止未进行开标评标的情况以外文件费将不退还)。
4.售价:¥4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会议室(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2500.00元。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受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
开户名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新村支行 |
账号:5300 1728 6420 5100 0568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汇款缴纳查询电话:0875-2147689 |
联系人:寸女士 |
注: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缴纳保证金须从单位基本账户或对公账户(自然人请使用自身合法有效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2.保证金的退还:在中标公告发布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与采购人签署后应当及时告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并请中标人将采购合同复印件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或将采购合同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bstrzb@126.com)。 |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
3.2投标人在参加投标之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开招标公告全部内容;公开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向各投标人发布。
4.项目属于按照采购人内控制度执行的采购活动。
5.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和开标会议举行方式:
为切实减少投标人参与采购活动成本,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如下: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5日15时00分)前,请各投标人将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电子文件名称要求:XX单位XX项目投标文件)等材料通过压缩包加密的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bstrzb@126.com)进行递交远程投标文件。逾期未发送的电子投标文件(以邮箱收到的时间为准),不予接受。电子投标文件要求:请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加密。
(2)开标会议举行方式: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软件与现场同步举行开标会议,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请各投标人需提前下载腾讯会议软件并配备相应音视频工具,并通过腾讯会议软件线上参与开标会议,腾讯会议房间号及入会密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条,会议期间烦请各投标人在会议期间保持通信畅通。
(3)投标文件启封解密要求: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开启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分别独立将参与项目的投标文件的解密密码发送到代理机构邮箱中(请不要提前发送)。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青阳片区职教园区
联系方式:0875-28702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联系方式:0875-2147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唐老师
电 话:0875-2870275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王先生、杨先生
电 话:0875-2147689